吉林敦化男子捕猎“癞蛤蟆”获刑 这些动物捉不得

11

敦化8月18日电 (谭伟旗 刘栋)吉林敦化一男子捕猎290只“癞蛤蟆”用于养殖售卖,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却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处罚。法官提醒,麻雀、壁虎、野鸡、野兔、蛇类等1700多种动物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国家“三有动物”。

近日,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,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狩猎罪,被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

原来,被告人李某家住敦化林业局建设林场,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,在该林场内自家看护林蛙孵化池设置了地笼,捕猎大量蟾蜍存放于此。经相关部门鉴定,涉案蟾蜍为中华蟾蜍,共计290只。

中华蟾蜍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癞蛤蟆”,为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。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,破坏国家“三有”保护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。

案发后,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具有坦白情节,且李某自愿认罪认罚,可依法从宽从轻处罚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法院遂作出上诉判决。涉案中华蟾蜍经公安机关收缴已放归野外。

法官提醒,对于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,私自捕捉1只(条)就违法,捕捉20只(条)以上就涉嫌犯罪。(完) 【编辑:于晓】

李显龙表示不要把一个中国的问题看成所谓“民主与专制”的对垒 国台办回应

一线调研丨“公转铁”如何“转”起来?带来哪些综合效益?

2022中国(永州)山水散文节启动 10万元奖金约“天下文章”

全国桥牌俱乐部女子联赛四强出炉

郑和故里昆明晋宁发生山火 515名扑火人员全力处置火情

奥运冠军王丽萍等体育名将亮相容城中小学生运动会

吉林启动新雪季:疫后万人“开板” 畅滑

“中国罗非鱼之都”广东茂名:罗非鱼产业“借路”疾速发展

四川首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全面启动

2022浙江省“体坛十佳”颁奖 多名世界冠军入选

围绕违反“负面清单”问题开展专项清理

沈阳国际老博会启幕 五大展区为市民带来“沉浸式”养老体验

中国在安理会重申对巴勒斯坦的支持

广东多地红叶登场 “南粤十大红叶观赏点”出炉

中国首艘大洋钻探船“梦想号”入列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找offer心得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